檢查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有哪些 ?
結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和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的有利契機 ,為切實消除全鎮村民自建出租房屋中的安全隱患 ,構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現把檢查標準給你 ,趕快來開展行動吧。
1 、彩鋼板建築不得住人 ;
2 、出租公寓 、房屋內必須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設施 ;
3 、居住與生產 、經營和存儲場所不應設置在同一建築內 ;
4 、住人房間窗戶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等障礙物 ;
5 、層數2層(含)以上的建築且每層最大建築麵積超過200平米的 ,應設置兩部疏散樓梯口 ,每個房間應具有向室外開啟的窗口 ,且房間內應配備逃生繩或逃生軟梯 ,並保證隨時可以安全使用 ;
6 、疏散通道嚴禁設置廚房 ,存放雜物和易燃可燃物品 ;
7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麵積不得小於5平米 ,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由法定贍 、撫養 、撫養義務關係的除外) ;
8 、每間出租房應至少配置1具2公斤以上的ABC幹粉滅火器 ,且張貼消防宣傳提示 ;
9 、電線暗敷或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穿管保護 ,嚴禁私拉亂接用電 ,嚴禁室內和樓道內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充電10 、出租房屋房主與村(社區)要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應納入村(居)民公約 ,自治自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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