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正式啟動“高樓外牆立法”
8月11日 ,晨報A04版以《拿什麽來“馴服”蛻皮的高樓》為題 ,報道了“武漢一個半月內發生4起高樓外牆脫落事故 、造成一死兩傷及財物損失”等問題 ,並呼籲有關部門對武漢高樓外牆進行立法管理 ,定期體檢以避免外牆傷人 。
記者昨日獲悉 ,針對晨報的這篇報道 ,市長唐良智先後兩次作出批示 ,要求相關部門盡快形成法律規定解決此類問題 。據了解 ,市法治辦已會同市城建委 、規劃局 、房管局等拿出初步意見 ,正式啟動“高樓外牆立法” 。
據了解 ,晨報報道見報後 ,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和反響,市政府督查室為此形成了專題匯報 。市長唐良智8月15日批示 ,要求相關部門研究 、理順並形成法律規定解決此類問題 ;9月25日 ,唐良智又再次批示 ,要求整個外立麵都要有立法 ,且要抓緊 。副市長胡立山也批示要求 ,由市法製辦牽頭 ,會同城建委 、規劃局 、房管局起草建築物外立麵的質量 、安全 、維護管理辦法 。
昨天 ,市法製辦負責此項工作的相關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 ,他們目前已召集城建委 、規劃局 、房產局開會研究 、拿出初步建議並上報市政府 。根據相關部門的意見 ,除外牆脫落等問題外 ,武漢還有不少建築外立麵附著的玻璃幕牆 、裝飾件 、粉刷層乃至空調外掛機等都已達到一定的使用年限 ,同樣存在掉落隱患 ,因此考慮將此類問題統一納入到城市樓宇管理立法係統中去 ,形成集中立法 、統籌管理 。
據了解 ,市城建委 、規劃局 、房管局等部門都已在各自負責的領域著手開展建築外立麵立法的籌備工作 。
綠色通道
針對4起高樓外牆粉層及裝飾物件局部脫落事件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等問題 ,市房管局表示 ,將責成和指導物業企業采取設置安全警示牌 、增設頂棚 、設立隔離帶和安全通道等臨時防護措施 ,督促和協調開發建設單位 、物業服務企業相互配合 ,加強隱患整改和維護修繕 。對需要申請使用房屋維修資金的 ,開辟綠色通道 ,簡化工作程序 ,優先保障資金到位 。
外牆“體檢”
有關部門還建議 ,由市政府組織 ,市建委牽頭 、相關部門配合 ,在全市開展一次房屋外立麵安全大檢查 ,重點對砂漿抹灰麵 、石(磚)粘貼麵 、玻璃幕牆等外牆裝飾麵 ,以及廣告牌 、空調外機 、雨陽棚等外立麵附著物進行全麵排查治理 。房管部門負責受理外牆裝飾麵的安全檢測鑒定工作 ,督促直管公房外立麵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房屋外立麵的安全檢查 。
明確責任
據了解 ,目前各省市對於建築物外立麵的質量安全監管問題尚未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規 ,市房管局建議 ,應盡快研究出台《武漢市建築物外立麵質量安全管理規定》 ,梳理建築物外立麵安全管理責任主體 ,規範和加強工程設計 、施工建設 、竣工驗收 、維護修繕以及發生脫落事件的處理等相關責任行為 。
專項檢測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建築物外立麵粉層脫落事件的發生 ,建議建管部門在房屋交付使用前 ,要求建築商必須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外牆抹灰層粘接強度 、裝飾物件穩固度等進行專項檢測 ,確保建築外牆裏麵的質量和安全 。
監管檔案
建議建管部門對建築物設計文件 、施工圖紙 、質量檢測報告 、監理報告 、質量保證書和安全性評估等資料建檔 ,並明確外牆粉層及附著物的材質 、施工工序和使用年限等內容 ,以便在外牆需進行檢查 、維護 、加固 、更換時 ,及時向建築物業主單位 、業主委員會提出書麵通知和維護意見 。
這麽一大塊,從外牆脫落下來 。
專題調查
外牆體檢 。
外牆脫落 。資料圖片
建築外牆墜落存在四因
據了解 ,晨報8月11日報道中涉及的徐東凱旋門廣場 、中山大道萬信時代 、武勝社區武北公寓 、中山大道中國銀行大樓等四處發生外牆墜落問題 ,引起市房管局高度重視 ,迅速組織專班趕赴現場進行逐一勘查 ,走訪了當地社區和物業企業 ,並作出結論認為 :施工質量不過關 、工程設計不規範 、檢測維修不到位 、管理責任不明確是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 。
有關部門通過對幾處高樓外牆脫落物的初步分析 ,萬信時代大廈陽台底邊外沿橫梁主體結構水泥粉層厚度達6厘米 ,從墜落的水泥粉層可以明顯看出與基層的接觸麵十分光滑 ,施工過程中既未按規範和分層抹灰 ,又未實施掛網和錨固 ;凱旋門廣場采光井連梁底麵粉層也因為基層過於平滑 、砂漿找平層過厚 ,雖實施了分層抹灰 ,但未進行鑿毛 、掛網和錨固處理 ;中國銀行大樓在外飾麵粉飾和修繕過程中 ,對基層清理不徹底 ,原有白灰麵層形成裂縫經雨水滲透後導致粉飾麵鬆動 、脫落 。由此可見 ,在房屋建設過程中 ,外牆抹灰層施工工序不到位 ,對超出規範要求的抹灰層未采取加強措施 ,質量不過關 ,監管不到位 ,是導致大多數外牆粉層脫落的根本原因 。
【工程設計不規範】
為保持建築物外立麵美觀 ,近年來我市一些建築物外牆設計了外掛裝飾件(如裝飾線條等) ,多數裝飾件采用鐵件與外牆連接 ,能夠保證在合理年限內正常使用 ,但設計方案應標注使用年限 ,並在達到年限後及時通知開發建設單位進行維修加固 。武勝社區武北公寓在2層和8層牆體外各設計了一圈裝飾線條 ,屬外掛裝飾件 ,鐵質連接件已經鏽蝕 ,因承載能力降低導致了脫落 ,與設計該物件的使用壽命有關 ,設計單位未通知進行加固處理 。
【檢測維修不到位】
《建築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建築工程的保修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的年限內正常使用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基礎設施工程 、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 ,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麵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 、房間和外牆麵的防滲漏 ,保修年限為5年 。”由此可見 ,基礎設施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等應該與該建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是一致的 ,而很多開發建設單位和建築施工單位普遍存在偷換概念的現象 ,將最低保修期限確定為建築工程的最高保修年限 ,出現了安全和質量問題都是以超過保修期限為由推脫 。檢測維修不及時 、不到位 ,也是幾起高樓外牆粉層及裝飾物件脫落事件的重要原因 。
【管理責任不明確】
目前 ,我市尚未建立建築外立麵的安全質量管理的製度規定 ,管理維護責任主體不明確 ,日常管理維護不到位 ,同時也存在管理維修費用的困惑 ,使得開發建設單位 、建築施工單位 、物業服務企業 、業主等各執一詞 、相互推諉 ,形成了“外牆屬於公共部位 ,人人有份但實際上是人人無責”的局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