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壽命之謎 ?
在現代商品化的社會之中
,創世大發的任何工業化產品都是有使用期限的
。那麽大家是否想過一個問題
,你家的住房作為一種居住類商品
,其實也是有使用壽命和期限的
。那麽我國對於居住房產的壽命規定是怎樣的呢?
最近上海某房屋檢測機構的專家
,站在專業的角度上詳細地回答了這個頗為吸引公眾眼球的問題
。
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的規定
,農村居民自己建造的磚木結構房屋的使用壽命為40年
,磚混結構房屋的使用壽命原則上為50年
,而城市中現代化的鋼混結構建築的使用壽命則最長為55年
。
看到這裏
,有些朋友可能會問
,如果我家的房屋已經超過了使用壽命
,但其質量依然完好,又該怎麽辦呢?
其實我國的房屋檢測條例對於這種情況也進行了明文規定
:凡居民住宅超過國家規定的使用壽命後
,都需要接受房屋檢測鑒定機構的檢驗
,以證實該房屋確實不屬於危房後才可以繼續居住
。
而為了維護公共場所的安全
,國家對於學校
、醫院
、幼兒園
、酒店
、商城
、文化娛樂場所
、體育場
、機場
、火車汽車候車大廳等公共活動區域的房屋
,則製定了更為嚴格的標準
,即上述公用服務設施的建設時間超過其使用年限一半時
,就必須要進行房屋檢測
。
很多朋友們或許會認為
,是否了解房屋檢測鑒定對於創世大發普通人的意義不大
。編者在此提醒二手房交易者
,如今我國已經進入了二手房交易的旺盛期
。因此對於廣大二手房買家們來說
,務必要了解一下你所購房屋的使用壽命
,而對於建造時間較長的房屋最好要進行一下房屋檢測鑒定後
,再決定是否購買
。否則,盲目購買和入住
,可能會因為房屋檢測問題導致住戶的不必要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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