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檢測鑒定工作技術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相鄰施工影響類房屋檢測工作
,提高檢測報告質量
,現製定相關問題的技術管理要點
。
一 、現場檢測
1.房屋檢測現場工作組成員不少於二人 ,項目負責人和報告編寫人應親自參與現場檢測工作 ,熟悉被檢測房屋的基本情況 ,確定檢測工作重點 。
2.房屋基本情況應包括房屋的主要建築結構情況和房屋使用 、改造情況的調查和描述 。
3.現場檢測內容除室內調查外 ,應包括室外地坪 、圍牆 、台階等附屬設施 ,室內調查的抽查數量應符合指導意見要求 。
4.現場檢測應實地複核被檢測房屋與影響源的位置關係 ,明確被檢測房屋與影響源的實際距離 。
5.相鄰施工影響類房屋檢測 ,包括僅委托進行施工後檢測評估的項目 ,都應布置房屋沉降觀測點 ,並測量初次檢測進場時房屋的初始相對高程 。
6.對具有代表性的房屋裂縫應作石膏標記 ,定期進行複核記錄 。施工過程中對房屋的複核跟蹤是施工影響類房屋檢測的必須內容 。
二 、檢測方法
1.房屋檢測的方法應根據房屋的實際狀況和規範要求進行選取 ,不宜直接采用新建工程驗收的方法和規範檢測既有建築 。
2.房屋變形測量應采用兩種方法進行校核 。房屋傾斜以棱線測量為主 ,相對不均勻沉降為輔 ,應明確區分局部構件變形和房屋整體變形 。
3.檢測房屋的材料強度時 ,應了解檢測設備 、方法的適用範圍 。材料檢測的抽樣數量不能達到規範要求的 ,應說明原因 ,並明確材料強度等級的取值依據 ,分析說明可能存在的誤差 。
三 、檢測標準
1.檢測報告采用或參照的技術標準應在報告中明確 ,技術標準應與檢測內容相對應 ,未采用的標準不宜在報告中出現 。
2.關鍵技術指標評價 ,如房屋的傾斜指標 、沉降速率評價以及材料強度的推定等應與技術規範的條文相對應 ,不得隨意確定 。
3.既有房屋變形的安全評價不宜采用施工驗收標準 ,建議采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和《建築變形測量規範》 。
4.既有房屋的安全性和抗震等性能評價 ,應以現行的房屋鑒定標準為依據 ,不宜采用現行設計規範 。
四 、結論與建議
1.檢測結論與建議應與檢測的目的相對應 。檢測報告應明確房屋檢測目的 ,確定房屋檢測類型 ,並根據《房屋質量檢測規程》的相應條款 ,確定房屋檢測的內容 。
2.對於檢測中發現的危險點 ,檢測報告中應有危險點的具體描述 ,確定位置範圍和程度 ,並在檢測結論中應提出解危要求和處理建議 。
3.相鄰施工影響類檢測報告 ,對於施工前的初始檢測 ,除需要進行施工前預加固或解危的情況 ,一般不建議修繕 。
4.對於超出檢測單位職責範圍的工作 ,原則上不能作為檢測報告和檢測結論的內容 。
一 、現場檢測
1.房屋檢測現場工作組成員不少於二人 ,項目負責人和報告編寫人應親自參與現場檢測工作 ,熟悉被檢測房屋的基本情況 ,確定檢測工作重點 。
2.房屋基本情況應包括房屋的主要建築結構情況和房屋使用 、改造情況的調查和描述 。
3.現場檢測內容除室內調查外 ,應包括室外地坪 、圍牆 、台階等附屬設施 ,室內調查的抽查數量應符合指導意見要求 。
4.現場檢測應實地複核被檢測房屋與影響源的位置關係 ,明確被檢測房屋與影響源的實際距離 。
5.相鄰施工影響類房屋檢測 ,包括僅委托進行施工後檢測評估的項目 ,都應布置房屋沉降觀測點 ,並測量初次檢測進場時房屋的初始相對高程 。
6.對具有代表性的房屋裂縫應作石膏標記 ,定期進行複核記錄 。施工過程中對房屋的複核跟蹤是施工影響類房屋檢測的必須內容 。
二 、檢測方法
1.房屋檢測的方法應根據房屋的實際狀況和規範要求進行選取 ,不宜直接采用新建工程驗收的方法和規範檢測既有建築 。
2.房屋變形測量應采用兩種方法進行校核 。房屋傾斜以棱線測量為主 ,相對不均勻沉降為輔 ,應明確區分局部構件變形和房屋整體變形 。
3.檢測房屋的材料強度時 ,應了解檢測設備 、方法的適用範圍 。材料檢測的抽樣數量不能達到規範要求的 ,應說明原因 ,並明確材料強度等級的取值依據 ,分析說明可能存在的誤差 。
三 、檢測標準
1.檢測報告采用或參照的技術標準應在報告中明確 ,技術標準應與檢測內容相對應 ,未采用的標準不宜在報告中出現 。
2.關鍵技術指標評價 ,如房屋的傾斜指標 、沉降速率評價以及材料強度的推定等應與技術規範的條文相對應 ,不得隨意確定 。
3.既有房屋變形的安全評價不宜采用施工驗收標準 ,建議采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和《建築變形測量規範》 。
4.既有房屋的安全性和抗震等性能評價 ,應以現行的房屋鑒定標準為依據 ,不宜采用現行設計規範 。
四 、結論與建議
1.檢測結論與建議應與檢測的目的相對應 。檢測報告應明確房屋檢測目的 ,確定房屋檢測類型 ,並根據《房屋質量檢測規程》的相應條款 ,確定房屋檢測的內容 。
2.對於檢測中發現的危險點 ,檢測報告中應有危險點的具體描述 ,確定位置範圍和程度 ,並在檢測結論中應提出解危要求和處理建議 。
3.相鄰施工影響類檢測報告 ,對於施工前的初始檢測 ,除需要進行施工前預加固或解危的情況 ,一般不建議修繕 。
4.對於超出檢測單位職責範圍的工作 ,原則上不能作為檢測報告和檢測結論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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