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檢測和工程技術相關知識
1 、何謂既有建築物 ?
回答 :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建築物 。
2 、既有建築物可靠性鑒定分為哪幾類 ?
回答 :可分為安全性鑒定和正常使用性鑒定 、耐久性鑒定 ,必要時尚應進行抗災害能力鑒定 。
3 、何謂危險房屋 ?
回答 :係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 ,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 ,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
4 、何時應進行抗震鑒定?
回答 :房屋抗震鑒定適用於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及擬作改造的房屋 。在上海地區 ,結構不發生改動的房屋抗震性能評估按《現有建築物抗震鑒定與加固規程》(DGJ08081)的要求執行 ;結構擬發生改動的房屋按《建築抗震設計規範》(DGJ08-9)的要求執行 。
5 、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如何處置 ?
回答 :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一般有四類處理意見 :
1)觀察使用 :適用於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 ,尚能短期使用 ,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
2)處理使用 :適用於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後 ,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
3)停止使用 :適用於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機相鄰建築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
4)整體拆除 :適用於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 ,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
6 、何謂司法鑒定 ?
回答 :根據2005年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的《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
7 、何謂建築工程司法鑒定 ?目前主要有哪些類型 ?
回答 :建築工程司法鑒定是一種特殊的司法鑒定 ,是指涉及建築工程方麵的專門性問題的鑒定 ,按照目前司法部有關文件主要包括:建築工程質量評定 、工程質量事故鑒定 、工程造價糾紛鑒定三類 。
8 、司法鑒定的主要原則是什麽 ?
回答 :包括合法原則 、科學原則 、客觀原則 、獨立原則 、監督原則 、保密原則 、時限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
9 、司法鑒定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哪些?
回答 :司法鑒定大體包括:申請 、決定 、委托 、受理 、實施 、出具鑒定意見。
10 、 目前司法鑒定主要有哪些法律 、法規 、規定 ?
回答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05年) ;2)《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5號) ;3)《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6號) ;4)《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部令第107號)等等 。